【徵才資訊】徵聘華語兼任教師公告

應徵資格

1、具碩士或博士學位。

2、對外華語教學相關領域專長,有教學經驗者尤佳。

檢附文件  

1、兼任教師個人履歷表

*表格請至臺科大語言中心網站「申請專區」下載

https://new.cle.ntust.edu.tw/files/90-1110-21.php?Lang=zh-tw

2、履歷自傳(含學經歷及各項服務)1份。

3、最高學位證書影本1份。

4、最高學位成績單影本1份。

5、可開授課程科目一覽表(Syllabus樣本)1份。

6、教師證或有助應徵該職務之相關文件的影本。

起聘日期109 2月。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81122()17:00,請將應檢附資料於時限內寄達(以郵戳為憑)

郵寄資料地址:

10607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3號語言中心 小姐收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語言中心華語兼任教師)

聯絡人: 余小姐

聯絡方式:

電子郵件: si0142191@mail.ntust.edu.tw

聯絡電話:02-2730-3231 (週一至週五9:00~12:0013:30~17:00) 

網站https://new.cle.ntust.edu.tw/home.php

備註:

1、初審合格者將另行通知安排面試及試教,申請者請務必提供可連絡之電話及E-mail

2、資料不齊全者,恕不予受理;審查資料若需寄回請另檢附回郵信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