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例如:公假、喪假、地震、颱風等),致使110年8月21日(六) 無法參加考試者,
請於110年8月3日(二)前提出延期補考申請 (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申請日期:110年7月30日(五)至110年8月3日(二),逾期不予受理。
2.申請對象:110學年度四年制大學部新生。
3.申請步驟:請至 https://forms.gle/WzBEj4Rr3rrvzGfD6 填寫申請延期參加英文分級會考線上登錄表。
(未完成複查者視同未參加英文分級會考)。
※未參加或未申請免會考者,不得申請抵免英文課程,必須修習英文課程 12 學分 (包括大一共同必修英文課程 8 學分及英文必選修課程 4 學分)
4.公告審核通過名單日期:
110年8月10(二)16:00公告,請自行至語言中心官網確認查詢。
5.聯絡資訊:電話:02-2730-3795
※經審查後未通過者,語言中心將以電話或e-mail通知,請務必留意電話及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