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舊制)課程抵免/免修申請

各項申請期間皆為每學期開學後兩週內期末考週開始的兩週內逾期不予受理

114學年第二學期辦理期間:

第一次:115年02月23日(一)至115年03月06日(五) 17:00止(已結束)

第二次:115年06月08日(一)至115年06月18日(四) 17:00止

申請對象:本校大學部四年制學生110學年度(含以前)入學者

申請流程:

  • 依申請項目先填寫線上表單後,於申請期間持複查所需文件至語言中心完成複查。
  • 申請期間截止日起算仍需約兩週時間完成資料核對審查,後續名冊將送至教務處辦理。
  • 若表單填寫錯誤、資料不齊、或未至中心完成現場複查者,將無法完成審查,視同申請失敗。

申請項目

申請表單

複查須備文件

(舊制)課程抵免/免修

第二次申請表單尚未開放

(預計提前於06月05日中午12:00開放)

  • 紙本申請表(詳下方附件)
  • 英檢測驗成績單(或證書)正本:限入學後考取,且為申請日回算兩年內之有效正式成績,且須符合適用之「英文修課修習辦法」測驗標準。正本於審核後歸還,若為測驗官方公告僅提供電子成績者,辦理時登入網頁並出示成績。
  • 英檢測驗成績單(或證書)影本:須與正本相符,請自行影印一份。
  • 大學歷年成績單:請至行政大樓一樓機器列印最新版本一份。

注意事項:

  • 審查期間若對資料有疑慮,語言中心將以 e-mail 或聯絡電話與申請人聯繫。敬請密切留意訊息,若聯繫未果而無法排除疑慮者,將無法受理該筆申請。
  • 申請人所繳交之證件及填報資訊,如有偽造之情形,將直接撤銷其申請,並依校規與法律程序辦理。
  • 相關規定請參照學生適用之《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四年制學生英文必修領域課程修習辦法》及「大學四年制學生英文必修領域課程修習辦法Q&A」頁面。
  • 各項法規及表單以最新公告版本為準。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