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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蔡玫馨老師誠徵英語教學助理(TA)

申請資格: 本校碩士生或大三(含)以上學生

基本條件: 英文能力優,須通過CEFR B2 (TOEIC 785 or 全民英檢中高級),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要求: 工作態度認真負責、能協助老師處理英語教學事務

待遇: 每月薪資依學校兼任教學助理制度準則規定 (月薪$5000元)

工作期限: 109學年度第二學期;工作表現優良,110學年度第一學期續聘

如有興趣申請,請寄中英文簡歷與自傳、英檢成績單、課表之電子檔與聯絡方式至 mtsai@mail.ntust.edu.tw

合者近期通知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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