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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語言中心誠徵英語專案教師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語言中心誠徵英語專案教師

應徵資格

  1. 具碩士以上學位。
  2. 具專業英文、英語教學專長及教學經驗者。
  3. 具行政經驗者。
  4. 英文為母語者為佳。

工作內容:

  1. 教授大一英文及專業英文課程。
  2. 每週基本授課總時數為14小時。
  3. 配合中心及校務行政工作。

檢附文件: 

  1. 專案教師個人履歷表(請至中心網站「申請專區」下載)*
  2. 中文及英文履歷自傳(含學經歷及各項服務)1份。(英文為母語者免附中文履歷自傳)
  3. 研究成果及相關著作目錄。
  4. 五年內代表著作影本。
  5. 碩士班及博士班(碩士學歷應聘者免)學位證書影本各1份。
  6. 碩士班及博士班(碩士學歷應聘者免)歷年成績單影本各1份。
  7. 擅長教授科目一覽表及其教學大綱。
  8. 推薦函2封。
  9. 教師證或其他有利於應徵工作之文件影本。

*表格網址:https://new.cle.ntust.edu.tw/files/90-1110-21.php?Lang=zh-tw

起聘日期110年8月。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0年5月10日17:00前,請將應檢附資料於時限內寄達。

郵寄資料地址:

10607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3號國際大樓207辦公室語言中心 余小姐收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語言中心英語專案教師)。

聯絡人: 余小姐

聯絡方式:

電子郵件: si0142191@mail.ntust.edu.tw

聯絡電話:02-2730-3231 (週一至週五9:00~12:00、13:30~17:00)。

網站: https://lc.ntust.edu.tw/index.php?Lang=zh-tw

備註:

  1. 初審合格者將另行通知安排面試及試教(面試及試教為110年5月14日星期五),申請者請務必提供可連絡之電話及E-mail。
  2. 資料不齊全者,恕不予受理;審查資料若需寄回請另檢附回郵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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