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語言中心誠徵英語專案教師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語言中心誠徵英語專案教師
應徵資格:
- 具碩士以上學位。
- 具專業英文、英語教學專長及教學經驗者。
- 具行政經驗者。
- 英文為母語者為佳。
工作內容:
- 教授大一英文及專業英文課程。
- 每週基本授課總時數為14小時。
- 配合中心及校務行政工作。
檢附文件:
- 專案教師個人履歷表(請至中心網站「申請專區」下載)*
- 中文及英文履歷自傳(含學經歷及各項服務)1份。(英文為母語者免附中文履歷自傳)
- 研究成果及相關著作目錄。
- 五年內代表著作影本。
- 碩士班及博士班(碩士學歷應聘者免)學位證書影本各1份。
- 碩士班及博士班(碩士學歷應聘者免)歷年成績單影本各1份。
- 擅長教授科目一覽表及其教學大綱。
- 推薦函2封。
- 教師證或其他有利於應徵工作之文件影本。
*表格網址:https://new.cle.ntust.edu.tw/files/90-1110-21.php?Lang=zh-tw
起聘日期:110年8月。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0年5月10日17:00前,請將應檢附資料於時限內寄達。
郵寄資料地址:
10607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3號國際大樓207辦公室語言中心 余小姐收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語言中心英語專案教師)。
聯絡人: 余小姐
聯絡方式:
電子郵件: si0142191@mail.ntust.edu.tw
聯絡電話:02-2730-3231 (週一至週五9:00~12:00、13:30~17:00)。
網站: https://lc.ntust.edu.tw/index.php?Lang=zh-tw
備註:
- 初審合格者將另行通知安排面試及試教(面試及試教為110年5月14日星期五),申請者請務必提供可連絡之電話及E-mail。
- 資料不齊全者,恕不予受理;審查資料若需寄回請另檢附回郵信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