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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資訊】110-2徵聘韓語兼任教師啟事

應徵資格:

1. 具碩士或博士學位。

2. 具韓語教學相關領域專長,有教學經驗者尤佳。

3. 具講師證或助理教師證尤佳。

檢附文件:  

1. 兼任教師個人履歷表(表格請至臺科大語言中心網站「申請專區」或下方網址下載)

2. 履歷自傳(含學經歷及各項服務)1份。

3. 最高學位證書影本1份。

4. 最高學位成績單影本1份。

5. 可開授課程科目一覽表(附Syllabus樣本)1份。

6. 教師證或有助應徵該職務之相關文件的影本。

※ 兼任教師個人履歷表:https://lc.ntust.edu.tw/p/412-1070-8993.php?Lang=zh-tw

起聘日期111年 2月。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0年11月16日(二)17:00,請將應檢附資料於時限內寄達

資料地址:

1.兼任教師個人履歷表,請將word電子檔mail :si0142191@mail.ntust.edu.tw.

2.10607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3號語言中心 余小姐收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語言中心韓語兼任教師)。

聯絡方式:

聯絡人: 余小姐 ( si0142191@mail.ntust.edu.tw )

電話:02-2730-3231(週一至週五9:00~12:00及13:30~17:00)。 

網站: https://new.cle.ntust.edu.tw/home.php

備註:

1. 初審合格者將安排面試及試教,申請者請務必提供可連絡之電話及E-mail

2. 資料不齊全者,恕不予受理。

3. 審查資料若需寄回請另檢附回郵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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